为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负责人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更好地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根据《浙江大学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委发〔2021〕108 号)和《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浙大工研院发〔2022 〕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拟于近期以竞争上岗方式对技术转移中心执行主任、副主任开展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技术转移中心执行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1.符合《浙江大学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委发〔2021〕108号)和《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浙大工研院发〔2022 〕8号)中关于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
2.各岗位基本条件见下表。
岗位 | 数量 | 竞聘条件及要求 |
技术转移中心执行主任 | 1 |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有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工作认真细致、严谨高效、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4.有4年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经验,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
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 | 2 |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了解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的相关的程序,为人正直、工作高效; 4.有4年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选拔程序
本次竞争上岗严格按照有关干部工作规定的程序进行,面向工研院体系内全体教职员工,拟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如通过竞争上岗无合适人选,由院务会议另行研究决定产生方式。
四、报名方式
根据任职条件,符合要求的教职员工均可以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填写《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内设部门负责人副职岗位推(自)荐表》报名参加,其中:组织推荐的须在推荐表最后栏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纸质版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至工研院综合办公室601室,电子版请同步发至ltm@zju.edu.cn;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17:00前。
附件: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内设部门负责人副职岗位推(自)荐表.docx
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