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一、 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有哪些?
许可(普通许可、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转让、作价投资、其他。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价方式有哪些?
科技成果转化的价格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
三、 如何发起科技成果转化申请?
学校执行线上为主、线下联动的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1)线上申请:打开浙江大学科研服务系统(http://kyfw.zju.edu.cn/srm/systemrole/index_initMenu.html),点击【成果转化申请】-填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
(2)线下申请:打开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办公网(hhttp://www-itt-zju-edu-cn.webvpn.zju.edu.cn:8001/),点击【办事指南】-【相关表格下载】,下载相关表格(申请表、成果转化知情同意书、技术许可/受让意向书(需企业盖章)为必填项,其余表格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下载),填写;将上述表格与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拟受让方营业执照等材料经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往紫金港纳米楼工研院窗口。
四、哪些成果需要评估?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试行)》(浙大发〔2022〕24号)文件规定,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工作按下列不同情形进行区分:
项目类型 | 是否评估 | |||
1.普通许可 | 否 | |||
2.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转让 | 非关联交易 | 高于近三年相同或近似技术领域尽职调查平均价格 | 否 | |
低于近三年相同或近似技术领域尽职调查平均价格 | 挂牌/拍卖等方式公开交易 | 否 | ||
协议定价 | 是 | |||
关联交易 | 是 | |||
3.作价投资 | 是 |
五、科技成果转化的校内审批流程?
(1)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初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小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初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小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务会议审批。
(3)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项目,由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初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小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务会议审批。
六、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是怎么分配的?
根据《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细则》(浙大发〔2024〕4号)文件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所得由学校进行分配,应优先扣除前期由学校承担的申请、维护、评估费用,交易服务税费以及技术中介费等转化成本。
(一)许可、转让所得扣除转化成本后的净收益分配予以分段计算,具体见下表:
当期成果转化净收益 | 学校收益(%) | 学院收益(%) | 研究所收益(%) | 成果完成人收益(%) |
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 | 15 | 10 | 5 | 70 |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部分 | 13 | 9 | 4 | 74 |
超过3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 | 11 | 8 | 3 | 78 |
超过1亿元部分 | 9 | 7 | 2 | 82 |
(二)鼓励重大科技成果以作价投资方式进行转化,学校、学院(系)、研究所分别按12%、4%、4%的比例对当期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进行分配,其余80%用于对成果完成人的奖励。
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办理流程怎么走?
项目通过学校审批后,您可以启动转化项目办理,项目办理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实现,具体程序如下:
(一)合同审签
1.工研院邮件通知学校审批结果,您可自邮件收到之日起,于工研院办公网→办事指南→相关表格下载 栏目下载对应合同模板;
2.科研服务系统合同审签栏目上传拟定合同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先完成纸件合同(带“浙大科研”水印)甲方签字盖章,再到所在院系科研科签字,最后到行政办事大厅工研院窗口盖“成果转化合同专用章”。
(二)项目启动
1.科研服务系统横向项目启动审核;
2.项目类别选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请足额预算转化成本;
3.审核通过后及时办理经费入账。
(三)经费入账
1.经费到校后科研服务系统对应项目申请经费入账;
2.入账审核通过后打印入账单,纸件入账单递交所在校区计财处科研分成窗口。
3.需预借票据的科研系统发起预借票据,票据类型选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
(四)奖励公示
1.填写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工研院办公网→办事指南→相关表格下载);
2.将签字版申请表及成果证书(若有)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016512@zju.edu.cn;
3.公示结束后将学院出具的公示证明及步骤2的纸件材料一并递交办事大厅工研院窗口;
4.收到纸件材料后,办事大厅工研院窗口即刻组织发文。
(五)奖励领取
1.计财系统预约酬金申请单;
2.酬金单与①转化合同复印件②工研院公示结果证明文件(发文)③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一式两份一起交至紫金港校区东六105-2,
3.材料②③电子版需发至zhanglvyuan@zju.edu.cn。
未尽事宜请咨询行政办事大厅12号工研院窗口,办事电话:8898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