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浙江大学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管理细则(试行)》(浙大发〔2024〕2号)、《浙江大学教职工创业企业科技成果活动合规性审查细则(试行)》(浙大发〔2024〕3号)等相关规定,拟将以下教职工创业企业合规性审查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审查意见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其他 |
1 | 浙江海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宣海军,总持股比例43.6359%,其中:直接持股比例35.3570%; 间接持股比例8.2790% | 建议参照作价投资实施细则进行合规化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589号 | 2019年2月14日 | 教职工书面承诺间接持股部分用于公司未来股权激励,建议不考虑间接持股部分作为合规化基数 |
本次项目公示期为1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向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提出。
联系电话:0571-88982817
E-mail:ott@zju.edu.cn
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