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部署要求,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洼地,推动更多区内外高质量科技成果在宁夏转化落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宁科规发(2024)9号)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面向浙江大学征集“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人口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等领域技术需求,征集一批“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科技成果。
二、征集条件
科技成果输出方应是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推广机构等,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成熟的科技成果,拟转化的科技成果需经一定的熟化验证或示范应用,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宁夏企业和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二)具有拟转化科技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明确的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能够对宁夏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拥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转化;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在科研失信行为惩戒期内,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三、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请拟报名的老师于2025年3月31日前填写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0919436@zju.edu.cn,我单位统一汇总提交至宁夏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技术转移中心
周国栋 19857158156
常明丁 18511198251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科技成果的通知.pdf
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