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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关于开展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职竞争上岗的通知

时间:2022-08-17   |   浏览:405

为进一步优化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浙江大学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委发〔2021〕108 号)和《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浙大工研院发〔2022 〕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拟于近期以竞争上岗方式对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职开展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

2.产学研合作部副主任1名;

3.成果转化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1. 符合《浙江大学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委发〔2021〕108号)和《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浙大工研院发〔2022 〕8号)中关于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

2.各岗位基本条件见下表。

岗位

竞聘条件及要求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1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有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工作认真细致、严谨高效、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4.有综合办公室相关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产学研合作部副主任

1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了解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的相关的程序,为人正直、工作高效

4.有高校产学研合作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成果转化办公室副主任

1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工作认真细致、严谨高效;

4.了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相关基础知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选拔程序

本次竞争上岗严格按照有关干部工作规定的程序进行,面向工研院体系内全体教职员工,拟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如通过竞争上岗无合适人选,由院务会议另行研究决定产生方式

、报名方式

根据任职条件,符合要求的教职员工均可以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填写《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内设部门负责人副职岗位推(自)荐表》报名参加,其中:组织推荐的须在推荐表最后栏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纸质版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至工研院综合办公室601室,电子版请同步发至zdgyy7@zju.edu.cn;

联系人:刘亭美;联系电话:0571-88982889;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9月1日17:00前。

 


附件:   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内设部门负责人副职岗位推(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