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新型功能材料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是经教育部批复同意,福建省在福州市落地建设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现拟征集校内专家教授入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家职责
1. 分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评审、会议评审、项目考核评审、验收评审、项目重大变更论证。
2. 为分中心项目团队和工作人员提供顾问咨询、专业指导与培训服务,帮助解决专业难题。
3. 为分中心成果提供鉴定与推广服务。
4. 为分中心提供政策制定相关建议。
5. 参与分中心举办的产业与技术交流活动。
二、入库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身体健康,有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时间与精力。
2. 拥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在过往工作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对于涉及到的分中心规划、项目、团队人员等信息,能严格保密。
3. 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独立、客观、公正且高效地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有较好的问题发现与指导解决的能力。
4. 专业能力强,具备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在行业协会、行业领军企业中担任中高层管理,以及在业内取得有显著成就或具有重大影响力。
(二)专业能力标准
1. 专业技术类专家应从事新能源、光电信息等材料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 产业管理类专家应当是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性或全市性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各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积累、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投融资类专家应从事创业投资、私募股权、产业基金、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科技金融等相关领域工作,具有扎实的金融、财务或投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投融资实战经验,熟悉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特点及资本市场运作规则。具有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资质),且具有5年以上投融资从业经历,成功参与过2个以上技术转移转化或科技型企业投融资项目。
4.法务类专家应从事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科技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实务或法学研究工作,精通技术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企业合规治理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律风险识别、分析及应对能力。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执业资格),并有5年以上法律行业从业经历。在省市级以上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法务部门、高校或研究机构法务(合规)部门、司法机关等担任中高级职务,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纠纷、知识产权诉讼等领域具有丰富案例经验或较高行业知名度的,可优先考虑。
三、专家入库
分中心对申请专家会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根据专家的专业背景、工作履历,进行分类登记入库,入库结果将通过邮箱进行反馈。对于入库的专家,择优推选成为分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四、退出机制
1.专家由于身体条件、工作变动等自身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担任专家的,可以申请退出专家库。
2.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专家入库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入库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
(4)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6)泄露评审相关信息、索取或收受评审劳务报酬以外财务的;
(7)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五、征集方式
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专家库入库申请表》由本人签字扫描发送至邮箱renyy@zju.edu.cn。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7:30。
转化院联系人:
任老师 0571-88208236 renyy@zju.edu.cn
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新型功能材料分中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