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化院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心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9-23   |   浏览:10

各学院(系)、各研究院、各位科研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高校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赋能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心现面向高校公开征集生物医药领域具备良好应用前景与商业价值的科研转化项目。现将校内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重点征集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小分子与多肽药物、蛋白药物等生物医药领域创新技术与产品。组织器官治疗新技术、微生物治疗新技术,可参照细胞治疗方向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主体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企业参与申报须与高校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研发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此前申报该项目未获通过的,优化完善项目材料之后,可参与本次申报。

(四)曾进入二轮答辩的小分子多肽及蛋白项目,可在原有申报材料基础上补充实验数据、更新项目阶段,与新项目共同参与线下评审。

三、项目分类(按成熟度划分)

(一)种子项目:具有较高转化潜力和临床应用价值,已有充分数据支撑产品或技术有效性、可行性的早期项目。资助额度最高100万元/项,资助周期两年。

(二)重点项目:已完成概念验证,细胞与动物水平已经验证有效性;具备药代、毒理试验结果;基本完成工艺开发,具备快速申报进入临床研究条件。资助额度最高500万元/项,资助周期三年。

(三)重大项目:已取得IND临床试验批件,开展临床试验且拥有较好临床数据。资助额度最高1000万元/项,资助周期三年。

(备注:1. 细胞治疗与基因治疗项目界定参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备案指导清单》。2. 组织器官治疗新技术,微生物治疗新技术按细胞治疗方向申报。)

四、评审遴选

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围绕项目创新性、可行性、成熟度、市场前景、经费预算合理性等维度开展综合评价。评审细则详见附件。

五、征集方式

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附件中《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广州)项目申报书》与《关于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广州)项目合作情况说明》。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统一为:生物医药大湾区征集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发送至邮箱renyy@zju.edu.cn

截止时间:202610517:00

转化院联系人:任老师  0571-88206737  renyy@zju.edu.cn


附件1. 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广州)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 关于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广州)项目合作情况说明.doc

 

 

浙江大学技术转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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